全国咨询热线: 156-3176-3921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2025年一季度内地与香港地区金融行业内部审计相关监管政策与动态

来源:竞博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5-04-15 21:41:53

  2025年一季度,监管部门紧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等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针对银行保险业、证券业、期货业、信托、金融租赁等行业发布了新规或自律规则。

  以下是2025年一季度内地内部审计活动相关的政策及内部审计需着重关注的事项:

  1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金规〔2025〕1号),加强保险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保险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明确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监管评级级次设置、分类监管原则等,明白准确地提出保险公司应当对所提供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主体责任,保险公司收到监督管理的机构的反馈后应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监管评级涉及的领域同时也是内审工作中需着重关注的要点。

  1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5〕3号),优化原有评级体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促进金融租赁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主要修订内容涵盖了对评级要素的合理调整、监管评级级次设置的优化,以及评级结果应用与措施的明确,是内审工作中需关注的内容。

  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函〔2025〕14号),逐步加强信托公司持续和全过程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协同推动信托业规范发展,明确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现场检查等措施,强调风险预警和评估及完善信托公司早期干预的触发条件和实施流程等,为内部审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提供了参考依据。

  1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进一步健全公司行业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细化业务运营准则,明确公司经营事物的规模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架构、资产风险分类和风险准备金、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合作机构的名单制管理、信息安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均为开展内审工作时应聚焦的领域。

  1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金办发〔2025〕15号),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全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方案为银行保险公司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开发绿色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强化风险管理提供了指引,同时也是内审部门在开展绿色金融相关审计过程中一定要了解的内容。